薛迟 发表于 4 天前

【老墨杂弹】指奸与轮奸,从李天一到宋劲松

  指奸与轮奸,从李天一到宋劲松
  墨心人
  2013年,中国人的两起性侵案件举世瞩目。其中一起发生在中国北京:李天一等五人强奸案;另一起发生在澳大利亚的墨尔本:中国官员宋劲松涉嫌“指奸”女导游。这两起案件都很怪异,从罪名是否成立的角度看,两者有相似的地方。前一起案件从司法的角度看目前已无悬念,案犯各得其罪。后一起案件从一开始就有一点怪怪的,不知道是记者报道缺乏严谨性还是因为澳大利亚的性犯罪里真有“指奸”一说。
  不论怎么怪,今天凌晨互联网出现新闻:由于证据不足,宋劲松已于本周一(2月3日)重获自由。
  “指奸”,顾名思义是“手指进入”。我说记者的报道缺乏严谨性,是因为“指奸”这个词本身很中性,不能理解为强奸,甚至不能理解为侮辱等犯罪行为,因为“手指进入”可以发生在任何一对两厢情愿的男女之间。
  显然,那位女导游在诉讼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是:1、怎么证明“指奸”发生过;2、怎么证明“指奸”发生的时候自己是不情愿的。这是本案两大难点。一方面,“指奸”即便发生过,也不大可能留下什么痕迹,因为手指不会射精;另一方面,在只有两个人的场合,如何证明一方违反了另一方意志?
  其实从旁观者的角度看,我和大多数人一样相信宋劲松是有罪的;同时,我与美国大多数人一样,相信橄榄球星辛普森杀了妻子。同样,我与中国大多数人一样,认为李天一等五人对杨女士实施了性侵犯。但是,这种群体性的认定,在法律上是不严谨的,只要在证据上存在缺陷,犯罪事实就存在疑点,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主席卡恩涉嫌性侵酒店女佣被起诉,有精斑、证词等,犯罪事实本来很清楚,但是该女佣证供前后有不一致的地方,导致其诚信出了问题并因此导致“疑罪”出现,卡恩被无罪获释。这一案件与李天一案也有相似的地方:杨女士的证供,谎言及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甚多,没有完备物证,事后收了2000元并涉嫌勒索50万元,视频监控也不支持“强行”一说。这前后过程,疑点颇多。对于这起案件,即便性侵犯真的发生过,由于众多疑点得不到解决,我认为适用“疑罪从无”原则。
  一个具体案件中的案犯是否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法律是否得到了尊重,法律的尊严是否得到了维护——这事关全体国民的司法环境。
  辛普森及卡恩案件,美国法律胜利了。
  宋劲松案件,澳大利亚法律胜利了。
  李天一案:中国法律胜利了吗?
  201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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