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zprpwjsrb 发表于 6 天前

农民的幸福

  农民陈士富,今年56岁,种了2亩田,有一个女儿已结婚,一个儿子20岁。他早在五年前,已经出去打工,因为他知道仅靠种田是无法攒够儿子结婚所需的。他说,你若在这里见到60多岁骨瘦如柴的人,就基本上可以判断这人有两三个儿子。现在有人编的好:三胎太多,一胎太少,两胎正好。养了两个闺女闲烧香,养了两个儿子断脊梁,有儿有女光好看,不如光女游四方。
  因为儿子娶媳妇有支付彩礼、举办婚礼和建房三大开支。彩礼是小数目,一般是1万-3万元;婚礼可用收到的人情来举办,即使不赚,也不会亏太多,人情是要还的,还人情的是父母;费用最大的是住房,父母要为儿子在县镇上买房。在十年前,娶媳妇主要是在村里建房。现在,由于合班并校,政府又提倡农民到县镇上买房,农村年轻人当然向往城镇生活,女方尤其希望通过婚姻在县镇上买房,从而实现成为城里人的理想。因此,最近几年,凡是娶媳妇,一定得在县镇上买房,否则,谈婚论嫁的事情提都不要提。
  在县镇上买房至少需要20万元。20万元实在是太过巨大的数目,无论是务农还是外出务工,父母即使累死,也不一定能完成为儿子娶回媳妇的任务。而一旦父母不能为儿子娶回媳妇,父母不仅感到未尽责任,而且会被儿子责怪,被邻里瞧不起,就只能在内疚、受儿子怠慢和被邻里轻视中苦度余生。
  到县镇上买房结婚安家的年轻人,绝大多数在节日期间才回到父母家中,与父母一起过节。因为父母已备好节日的货物,吃住在父母家中不用花钱。等到节过完,再到县镇上自家住。
  儿子结婚后大都与父母分了家,儿子、媳妇的打工收入是绝对不会交给父母的。但这种分家,却又不太像分家,分家与不分家差不多,不分家与分家差不多。所谓“分家与不分家差不多”是说,虽然分家了,但父母仍然要对子女承担无穷的责任,用陈士富的话说就是“父母是儿子的长工”;“不分家与分家差不多”是说,即使不分家,已婚子女也不会将自己的收入交给父母,而家中所有开销年轻人都不会出,家务劳动及田间作业年轻人一般也不做,尤其是年轻媳妇,只要父母能够劳动,她们的任务就是每天玩得快乐。
  孙子几无例外,都是由爷爷奶奶带,孙子小的时候,就与爷爷奶奶一起住在农村家中,孙子大了,要接受比较好的教育,就到县镇上上幼儿园和小学。
  父母不但要还儿子买房的债务,还要为儿子支出人情。通常一个普通农户一年的人情支出至少要3000元,因此父母要种自己的田,还要种子女的田。
  一般来讲,父母只要还能劳动,就会一直劳动下去,直到丧失劳动能力为止,而一旦丧失劳动能力,离死亡也就为期不远了。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后,子女就应该供养父母,好的一二百元,差的五十、二十、十元不等,孬的不供养。这对于老年人来说,每月10元零花钱显然是不够的,何况还有的不供养。
  显然,父子之间存在着残酷的“反辈剥削”。然而,农村中老年人明明知道自己的命运,也甘心情愿地向着这个命运奔去。比如,今年56岁的陈士富早在5年前就做好当儿子长工的准备。为什么农民都认可“反辈剥削”这一现实或这一命运,而极少有人反抗这种命运?
  原来,农民是有绝后的恐惧的。比如每年都要上坟培土,但只能男性上坟,女性不能上坟,否则就会有坏运气。陈士富在没有儿子时,每年上坟培土都会哭一场,他的哭给妻女带来的心灵震撼是难以描述的。所以,那几年他领妻子逃避计划生育,在外面生了女儿送给别人,到第四胎生了儿子才打道回府。一般来讲,一个没有生儿子的男性在中年后,性格会变得怪僻,他们往往也无资格在公共场所高谈阔论,最怕听到“断子绝孙”的话。若一个人不能结婚,成为光棍,这个光棍一般都会变得好吃懒做,没有长远打算,自暴自弃。他们倒是不会因为被下一代“剥削”而骨瘦如柴,而是没有心理支持和支柱,他们早早地在意志上和意义上倒下了。
  在农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观念深入人心。为儿子娶媳妇,抱上孙子,是父母的基本责任,是父母的人生任务,这就是中国社会传宗接代的观念。一个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有限的生命可以通过无限的血脉和香火相传而获得永恒,被儿子剥削的骨瘦如柴,反到甘心情愿的瞑目于黄泉,这是中国农民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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