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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官方微博消息,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上午对刘汉、刘维等3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一审公开宣判。刘汉、刘维一审被判处死刑。(5月23日人民网)
刘汉、刘维等人为首的特大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覆灭,体现了党和政府打黑除恶、依法治国、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人民群众拍手称快。这个犯罪集团,从当初“街头混混”般的恶势力“苍蝇”,演变为有组织、有领导的特大黑社会组织“老虎”,其危害社会的种种行径令人发指。但从其产生、发展的过程来看,是作恶先行,继而才坐大成黑势力。以此来看,打黑务必首先掐断其滋生的源头,坚持“虎蝇”齐灭。
黑与恶互为狼狈,恶势力危害更为普遍。虽然恶势力危害社会的范围不及黑团伙广泛,组织程度也没有黑团伙严密,但其危害却没有什么两样。要么图财害命,要么危害稳定,本质上都是在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车匪路霸”、“欺行霸市”“村霸社霸”等等,都是经常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恶势力,更有开发商的“强拆”、一些人的“暴力抗法”。这些比起黑社会组织,虽然只能算是“散兵游勇”,但群众感同身受,深恶痛绝。
铲除恶势力,可以营造社会清风。当下的社会不安与浮躁并存,一些人的心态和观念出现扭曲,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实问题。一些人追求个人利益,不靠劳动来获取,而是信奉“打砸抢”,为利可以无视法纪。再说,恶势力往往盘踞于社会的基层,群众迫于“淫威”,害怕报复,少有举证和爆料,导致打击缺位和不力。恶势力长期得不到打击,气焰会越发嚣张,蝉变成黑会社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对恶势力露头就打,不仅可以彰显法治威力,更可以匡正社会风气,带来依法治国的清风正气。
从这两个意义上说,如同反腐败斗争既打虎又灭蝇一样,在打击黑社会这个“老虎”的同时,同样应当消灭恶势力这只“苍蝇”。开展一场深入持久的对恶势力“灭蝇”的人民战争,彻底消灭恶势力,相信黑社会这只“老虎”自然就会逃之夭夭、荡然无存。
(文/钟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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