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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中国的“重大改革”都沿袭的是这样一种“思维定式”:当某个领域里的问题和矛盾已经积重难返并对执政集团产生严重“威胁”时,这种“倒逼”的力量促使最高决策层某位领导做个指示或者通过一个高层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一个专项改革领导小组或者联席会议,然后划拨一块经费、设立一个办公室,再从“相关”部门抽调一些人员,最后关起门来“一边揣摩领导心思、一边码文字画大饼”---这个大饼就是所谓的改革方案。方案提交决策层“过堂”审议通过后便付之实施。这种“思维定式”的决策路径,自始至终都是封闭运行,既不需要民众知情,也不需要民间各阶层人士公开参与。因此,这是一种在很大程度上是脱离实际的、被决策层严格把控的决策机制。事实证明,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每个领域的改革,都是因为这种思维定式下的错误决策,导致改革“夹生饭”及后遗症无所不在。
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根据批复,联席会议由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等21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毫无疑问,这又是一项典型的传统思维定式的改革举措。实际上,以中央名义的各种改革小组或者联席会议机构,从各个部门抽调的人员已经不少,甚至有些部门的有些人员是专门用来“被抽调”的,被抽调的人员在酝酿一些改革举措时,首先是站在本部门利益立场思考运筹的,如果对本部门利益“伤害”太大,被抽调的人员就会给自己部门首长打小报告,部长再出面讲一大堆客观理由以维护自身利益不被侵害,因此导致一项改革演变为部门之间利益的相互“博弈与调和”。
收入分配制度,是关乎全体公民利益的一项重大改革,如果没有民众代表、各阶层人士,以公平的方式公开参与,恐怕很难收到预期效果。一个封闭的运行决策机制和由不同既得利益机构参与的改革,注定是难有成效的。
那么在现行体制环境下,还有什么更有效的改革决策机制呢?当然有!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改进决策思路:由直接决策变为选择决策。即:无论官方、非政府组织、民间社团,甚至企业机构,均有相应的路径和方式,提供决策建议和方案,政府可委托多方面机构研究论证后,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优化选择即可。具体操作方式是(以分配制度改革为例):
第1步:政府发布“关于征集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公告”,号召海内外任何智库机构可以参与应标,并承诺提供配套的数据及资料支持(当然需要签订保密协议,也可以声明限制性资格条件);
第2步:由多方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公开发表资质要求及标书,并预选出应标机构参与招标;
第3步:实施公开应标答辩,选定3-4家机构中标,并签订合约,限定时限完成;
第4步:由全国人大组织实施公开答辩,并由专家团过堂评审,最后进行特定的评审代表民主表决,哪个方案胜出选定哪个方案;
第5步:全国人大致函中央政府,要求按照选定的方案执行。
这样一套民主公开的决策机制,应当会得到各阶层人士的认可和支持,即便是政府实施过程中有失误,民众也会理解和支持。难道这样的决策机制,不比现行的封闭的决策机制更高效、更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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