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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原法院副院长,现在的国企老总,用权利和手段干预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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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前天 08: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在2001年5月16日同大连三寰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兴达公司签订合同,法人是李兴江,内容是租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水镇百合山庄A区1、2号楼公建房,约定2001年5月16日起至2011年6月16日止,我提出需要装修,该公司在合同里写明了给我三十天装修时间。交付方式为第一年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交付,从第二年开始,我每年向三寰公司交付租金时间为当年的六月十六日前一次性交付。我实际交付租金的时候,对方没有给我银行卡号之类的东西,我跟李兴江从2001-2007年在一起办公,有时候提前需要我就提前给钱,都是到大连理工大学正门农行找李兴江或者乔财务直接交现金。在此期间并未出什么差错。
  2011年5月16日我与三寰集团有限公司续签合同,约定2011年5月16日起至2017年5月16日止,交付方式为第一年租金于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交付,从第二年开始,由当年的五月十六日前一次性交付。
  2013年4月末,我换电话了,就给李经理打电话,询问租金的事,电话打通了,李经理告诉我:“不要着急,等我们的电话。”
  之后我试图联系了几次,但是电话不是不接就是占线,我始终无法联系到李经理。
  6月17号李兴江打电话叫我带现金20万,地址依然是理工大学农行。我交款后李经理告诉我他退休了。
  6月25号我在石门山给我姨下葬,接到电话说在市场正门贴了一张解除合同的违约通知书
  说是“晚交了四天钱”。
  之后三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键以违约为由把我告上法庭,要与我解除合同,并要我交违约费10万元。原因是合同里有一个条款。“不按期缴纳租金时,拖欠满半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支付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这里并不是我拖欠租金,是我在合同到期之前根本找不到他们的人。
  法庭上三寰集团有限公司对于这个情况解释称,在5月16日前用快递形式发送了《解除合同书》到天东超市,证明已经通知我了,而且还是我本人签字接受了。
  但是我没有收到邮件,而且,我的超市叫天乐超市,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天东超市!
  一审的时候,我去法庭,那里面的单法官第一次开庭之前还跟我说“这件事你都不用请律师”。开庭后一个月告诉我“胜诉了”我和我父亲一同去的法院,看见一个人正在打胜诉材料,打字的人姓孔,当时父亲身体不适坐一会就走了,又过了十多天,告诉我“败诉了”,说有个叫柳婚的人不同意,必须第二次开庭,后来我才知道,三寰董事长关键是大连市原法院副院长,刘辉那时候是他的手下。
  开庭后我在法庭上也重申了我没有接到《解除合同书》,而且我根本没有什么天东超市。
  对方律师说经过“调查”我本人已经收到,并且签字了,我当时提出可以做笔迹鉴定,但是这个没有被采纳执行。
  最后法庭居然对“合同书”“天东超市”予以采信,强行让我拥有了一个所谓的“天东超市”。我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天东”了。
  这是判决书:
  
  
  
  
  
  
  
  
  
  
  我后来提出上诉,二审法庭上法院驳回原判、、、
  哭笑不得的是,不但整个百合山庄没有天东超市这个地方,我查一查百度地图,居然在整个大连市都找不到有一家名字叫“天东超市”的。法院就这么没通过任何调查取证就采纳了 “我有个天东超市,三寰公司发快递给天东超市然后我还签字接收了”这么个说法。
  我根本就没天东超市!
  我根本没收到什么快递,更别说我签字了!
  百合山庄这边的生意不好做,原来是一片荒地,我一直在想办法撑着,近几年才有点起色,也见了点效益。这期间有多艰难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形容。
  前些日子还有人跟我说,现在三寰董事长关键是看好这个地方了,打算尽快投资,就想把我挤走。据说还跟别人说“他不走?我让他走他就得走!”我不知道这个原大连市法院副院长,现任三寰董事长的关键在里面做了什么手脚,可是用的我母亲的救命钱去谋利,他这么做就不怕晚上做恶梦么?人在做天在看,我父亲过世的时候在弥留之际还问我这件事情处理的怎么样了,新合同我才干了一年,就故意拖我四天还以晚交了四天前为借口解除合同,讹我违约金,这是人干的事儿吗? 关键你不怕你这么做会有什么报应吗?你真是个小人。
  在接到传票的时候,我有一次联系到了李兴江,他也知道这事儿,他说不敢出庭作证,“关键很厉害,你得找个好律师,要么你斗不过关键,他们家有后台,要不怎么那么年轻就做这么大呢。”
  我相信政府是明眼的,也相信法律是公平的。
  但恰恰就是关键这种人觉得自己高高在上,就可以肆意的破坏法律公正,就可以肆意的弄虚作假欺压讹诈。
  关健你说你还是个人不?
  个人联系电话 18642699119 周 邮箱: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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